第(3/3)页 这些大人我是两面的招呼,都没有见过他们,不知道他们为什么,让花和我扯上了联系,我相信这里面肯定有说不出道不明的一些关系。现在我想那么多没有用,我想法官一定会给我一个合理圆满的说法。 那些大人,我相信不是她的父母,就是和她有血缘关系的一些亲人了,当然具体是什么样的人,我没有现在去打听。 到时候,我想等一会儿开庭了之后法官会说出来的。 后来,原告就说我拐卖了她的孩子,法官让他们拿出拐卖孩子的证据。花花她身边的人就让花花,说我拐卖了她。 这个时候,花花在法庭上就一直在哭,无论如何也不肯说我拐卖了她,这本来就是应当有的事实。 可花花身边的人在法庭上逼问:“花花,你当时怎么被这个人引诱走了?你给法官说。” 任何一个人,说白了,只要不是傻子,都能看出花花身边的人在逼问着花花让粑粑,非说我拐卖了他不可。 正在这个时候上班,就问法官身边的人:“说你和芳芳是什么样的关系?” 他身边的那个男的就说:“自己是花花的监护人。” 他这样一说,在场所有的人都哈哈的笑了起来。 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,即使是监护人的话也和被监护人有一定的关系,不可能两个人之间没有任何关系,就随便充当起监护人的。 经过法官不断的询问,那个男的才说他是花花的舅舅,也就是花花后妈的弟弟。 他把自己的身份表露了出来,法官就驳回他是监护人的权利。只有花花的后妈,才有监护花花的权利。 经过我和花花后母的对质,法官判定原告不成立。 虽然花花经过了好长时间的心理挣扎。 我能看到孩子在她的后母那哭泣了很久,最终回到了我的身边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