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七章 女告父-《独孤大人纪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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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心道,舅舅定要找这位小独孤大人伸冤,说什么打听过了,这位独孤大人破案子很是厉害,多少积年老刑名都不如她。可她怎么看这位小大人就是一个金尊玉贵的小姐,能破案子吗?

    心下惴惴间,听女大人道:“淳于女医是什么时候过世的?可报过官?”

    淳于鹰回道:“回大人的话,舍妹去世已经六年了,当时妹夫坚称舍妹得了急病过世,所以没有报官。”

    “胡闹!”独孤维唯绷着小脸清斥:“已经过了六年才来报官,当时怎么不报?”

    “大人呀----”那位妇人立刻哭天抢地道:“大人您不知道,我家……”

    一名衙差大声呵斥:“好好说话,这是你撒泼的地方吗!”

    妇人的大嗓门戛然而止,张了张嘴又悻悻然住了口。

    淳于鹰急忙道:“草民的婆娘不懂礼,大人勿怪!”

    然后接着道:“不是草民先前不报案,只是当时妹夫以草民全家的性命要挟,小人一介草民,胆小,只能一直忍气吞声。直到最近,草民夜夜做噩梦,梦见我可怜的妹妹鲜血淋淋地说她是被人害死的,央求草民为她报仇,草民才不得不冒着被妹夫迫害的危险报官。”

    说完又加一句:“大人怕是不知,我那妹夫乃是正五品羽林郎将,有权有势的,草民不敢与之作对。”

    独孤维唯点点头,转头向石秀道:“你呢?也是梦到了母亲托梦?”

    “是!”石秀道:“母亲夜夜责民女不孝,令她含冤九泉不得超生。”

    “以你舅父之言,是怀疑你的父亲跟你母亲的死脱不了干系。那么你呢?你也这样认为?这可是以女告父,罪名你可承担得起?”独孤维唯道。

    大魏讲究孝道,子女状告父母,首先对于舆论上的谴责一般人都承受不住,何况律法规定子女状告父母先要受杖刑。

    所以听了独孤维唯的话,围观众人立刻议论开来,有的说石秀大逆不道,也有的觉得母亲被人害死,若不能为母昭雪,不配为人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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